1. 樁帽或送樁帽與樁四周的間隙應為5-10mm,錘與樁帽、樁帽與樁之間應有相適應的彈性襯墊。
2. 插樁時,樁必須對準樁位垂直插入,保證樁錘、樁帽(送樁帽)和樁身應在同一中心線上,不得傾斜。
3. 開始沉樁時,柴油錘油門應小,入土一定深度待樁穩定后,油門控制應保持柴油錘跳動正常。
4. 要求施工單位使用兩臺經緯儀控制插樁和打樁的垂直度,用壹臺水準儀控制標高,插樁垂直度不得超過1/200。
5. 打樁時必須及時更換樁墊,以保證樁頂完整。
6. 電焊接樁時應符合以下規定:預埋鐵件表面應保持清潔、干凈;上、下節空心方樁之間因施工誤差而出現的間隙應用厚薄適當加工成楔形的鐵片填實、焊牢;焊接操作時,應兩人同時對稱焊,減少焊接變形,焊縫長度、寬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焊縫應連續飽滿;電焊工還須持有有效的上崗證書。
7. 接樁質量必須經監理逐個隱蔽檢查驗收認可,接裝焊接質量要求如下:焊縫上下節端部錯口≤2mm(當外徑≥700mm,≤3mm),焊縫咬邊深度≤0.5mm,電焊外觀無氣孔、焊瘤和裂縫,接樁時,上下節平面偏差<10mm,節點彎曲矢高<1/1000L(L為兩節樁長),且保證每個接頭焊接完畢冷卻1分鐘后,方可繼續錘擊。對重要工程,應對點焊裝做10%的焊縫探傷檢查。
8. 焊接用的角鋼、鋼板宜用低碳鋼。
9. 樁打至地面在送樁前,應作一次平面位移的中間驗收,記錄偏位數據。
10. 監理旁站監控預制樁打樁全過程,記錄貫入度、總錘擊數\入土深度和平面偏差,遇有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業主及設計單位,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處理。
11. 打樁停止標準,宜以樁頂標高控制為主,兼顧考慮貫入度的大小,具體按設計要求,并通過現場試樁來確定。當以樁頂標高控制時,樁頂標高允許偏差為±50mm。
12. 嚴格控制打樁速率,每天打樁數不宜過多,并做好臨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線位移的監測工作,當臨近房屋及管線等發生損害現象時,應根據監測資料和損害發展情況作適當調整。
13. 送樁后應及時回填密實或覆蓋,以保安全。
14. 沉樁質量的好壞,關鍵在于接樁質量是否有保證,必須嚴防雨天無遮護措施而進行焊接后沉樁,以免影響接樁接頭松脫。